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教育工会文件
秦教工[2007]2号
关于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以人为本、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和全面发展,推动我市的和谐建设,实现我市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经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意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是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参与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当前,教育系统正处在实施各项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有利于稳定教育系统职工队伍,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各项改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利于推动我市建设社会经济沿海发展强市战略的实施。全系统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及时、妥善地解决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处理好和谐与发展的关系,在校园中营造民主、文明、健康、有序的和谐氛围。 (二)指导思想。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级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精神,建立健全人事(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师生安全卫生制度,推动学校形成和谐稳定的人事(劳动)关系、人际关系、良好的道德风尚、安全优美的育人环境、较高的教学质量,增强学校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学校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构建“和谐秦皇岛”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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