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察室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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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院长领导下依据监察工作的规定,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决定的情况,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宣传和教育。 |
|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接待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复议工作。 |
| 3、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监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做好相关工作。 |
| 4、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
| 5、对学院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及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对附属独立核算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经济责任和经营效益及离任的审计工作。 |
| 6、承办上级监察审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负责信访的承办、转办和催办工作。 |